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1月16日在邯郸市永年区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维中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院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工作部署,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以法治之力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年来,我们秉持“139”工作思路,奋力进取、不懈拼搏,39项工作经验获上级院肯定,3起案件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6篇调研成果在权威刊物刊发,10名干警获省市级荣誉表彰,第四检察部荣获“集体三等功”。全省检察机关“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推进会在我院召开。
一、把服务大局作为首要职责,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区委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坚决维护平安稳定。充分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法定职责,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惩治严重暴力犯罪、重大恶性犯罪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犯罪,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72人、提起公诉716人,为维护社会安定、人民安宁贡献了检察力量。
坚持惩治预防双措并举,完善轻罪治理体系。积极适应犯罪结构新变化、犯罪治理新形势,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捕95人;对犯罪情节轻微,因邻里纠纷、经济领域偶发犯罪等,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决定不起诉120人,更好实现了惩罚犯罪与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有机统一。
履行职务犯罪检察职责,助力形成更大反腐合力。发挥检察侦查职能,参与办理市院指定司法工作人员涉嫌渎职侵权类犯罪案件2件。加强与区纪委配合,移送案件线索2件、通报情况47人次。优化监检衔接机制,提前介入案件调查,办理市院指定交办案件3件3人,受理区监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0件11人。指派多名干警提前介入省市纪委监委专案调查18人次,监检协作形成更大反腐合力。
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关切,聚力提升基层治理质效。联合区工商联打造“非公企业法治教育基地”,助推民营企业守法经营。联合有关部门同题共答,合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结合履职办案,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77份,助推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和完善。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践行“行业枫桥”,化解矛盾纠纷138起,以延伸检察服务融入基层治理创新。
二、把司法为民作为履职之要,办好群众满意的民生实事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检察履职办案更契法度、更有力度、更显温度。
用心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犯罪,批准逮捕8人、提起公诉11人,呵护蓝天绿水净土。严厉打击群众身边的电信诈骗类犯罪,批准逮捕47人、提起公诉135人,守护老百姓“钱袋子”安全。开展私屠滥宰和电梯安全运行专项监督,督促相关部门规范履职,守护老百姓“舌尖上”和“脚底下”的安全。办理的“督促整治消毒餐饮具卫生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被省院评为典型案例。
用情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批准逮捕22人、提起公诉24人;对未成年人犯罪“宽容不纵容”,批准逮捕9人、提起公诉14人。向区委和区人大专题汇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专项工作,选派17名干警担任34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公开课进校园”活动,开设“法治教育微课堂”。联合区妇联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在河北恒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永北林场设立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基地。检察机关全年受理未成年人审查起诉的案件数和人数,分别同比下降27.28%和22.25%,未成年人犯罪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用力保障特定群体合法权益。坚持“小事”不小看,“小案”不小办,办理司法救助案件60件,以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紧扣“支持”定位,坚持“必要”原则,对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等诉讼能力受限的特定群体,依法支持起诉11件,为特定群体依法维权“撑腰”。
三、把监督办案作为主责主业,全面强化法律监督
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追求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向优发展。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着力推动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环节的检察监督。切实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完善事前审查、事中监督、事后纠正等工作机制,依法加强对涉及人身权利强制措施以及监管场所、社区矫正的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权威。
民事检察向实深化。健全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增强监督的主动性、精准度和实效性。加强民事审判监督,办理案件15件,既体现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又维护了人民法院的审判权威。加强民事执行监督,办理案件15件,既保障了胜诉者的合法权益,又助推了法院“执行难”的有效解决。与公法一道,着力防范虚假诉讼,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行政检察向精推进。以行政诉讼监督为中心,办理各类行政诉讼监督案件84件,一方面促进审判机关依法审判,另一方面助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认真执行《人民检察院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严格把握可处罚性,对22名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及时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确保了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双向、有效衔接。
公益诉讼检察向深拓展。围绕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安全两大领域,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准确把握职责界限,做到“履职不缺位、尽责不越位”,办理环境资源领域案件14件、食品药品领域案件27件、其他领域案件8件。办理的“督促整治视力养护机构虚假宣传行政公益诉讼案”在全省进行经验交流。
数字赋能向强升级。协同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推动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应用,协同办案率达到90%以上。建好用好全省检察系统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健全“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工作模式,在线索挖掘、个案审查、类案分析、监督延伸等方面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收集各类案件线索158条,办理案件50件,推动实现由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再到源头治理延伸。
四、把队伍建设作为固本之策,持续优化检察管理
坚持党建与业务相融、放权与管权并重、管案与管人结合,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高效廉洁行使。
持续强化政治建设,点亮检察事业“领航灯”。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开展“党组书记讲党课”、“支部书记讲党课”等活动,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机制,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确保检察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重大事项及时向区委和区委政法委请示汇报,确保区委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着力优化管理机制,激活争先创优“动力源”。立足干警素能提升,举办“青年讲堂”30期。落实市院“百卉‘邯’英”计划,5名干警被确定为重点人才培养对象。健全司法办案组织及运行机制,加强检委会、检察长、业务部门负责人等司法办案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内部法律监督线索移送,完善“四大检察”一体履职、综合履职。
全面推进从严治检,筑牢廉洁自律“隔离带”。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组织检察听证39次,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完整准确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填报164件次。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院指导工作、参与案件听证、公益诉讼跟进监督等160余人次,让检察权更好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最根本的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最关键的是区委对检察工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关心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检察干警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律监督的刚性还需进一步增强,在提升监督质效上仍有较大空间。二是检察业务与信息技术的融合不够紧密,运用大数据办案有待进一步提速。三是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和质量管理的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深入剖析,下大力解决。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的布局之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好区委二届九次全会和本次大会精神,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服务保障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融入全区工作大局,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检察工作始终与区委决策部署同频共振、同向而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落实意识形态责任,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永葆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本色。
二是坚定不移顾大局,着力维护社会平安和谐稳定。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对重大恶性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惩治。更加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犯罪和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不大的犯罪,依法落实“宽”的政策,促进认罪悔罪,减少社会对立,增进社会和谐。
三是凝心聚力护发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履行检察职能,融入和支持全区打造“六大产业”。加强知识产权检察工作,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促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四是聚焦主业强监督,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优化完善侦查监督平台,加强刑事诉讼全流程检察监督。加强对民事、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审判程序、执行活动的监督。准确把握公益诉讼职责定位,加强检察建议与提起诉讼有机衔接。深化大数据办案平台运用,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和刚性。
五是蓄势赋能建队伍,持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统筹推进人才培养和素能提升,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等实战实练。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检责任,加强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各位代表!奋斗路正长,行者方致远。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院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为动力,坚持干字当头、快字为先,锐意进取、攻坚克难,为加快建设富强文明美丽的现代化新永年做出新的检察贡献!
附件
有关用语说明
①“139”工作思路:2024年2月,区检察院党组创新提出“139”工作思路,作为全年各项工作的指引。“1”就是一个目标,即以“争第一、创唯一”的工作劲头,确保全院整体工作跻身全市检察系统“第一方阵”;“3”就是三大工程,即“人才强检”工程、“均衡发展”工程、“品牌创建”工程;“9”就是九项措施,即发挥高端人才的引领作用;挖掘“能人”成为领军骨干;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能;保持时间均衡;巩固部门均衡;实现条线均衡;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强化创新亮点支撑;创新绩效考核机制。
②“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是指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2024年2月至12月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的专项行动,围绕就业、食药、社保等民生热点以及劳动者、消费者、妇女等重点人群,聚焦一个地区、一类人群、一个行业等突出问题,重点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运用法治“力度”切实提升民生“温度”。
③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基地:一是与观护企业签订社会观护工作协议,厘清各方职责;结合观护对象自身特点,建立“一人一档一方案”,制定针对性观护举措。二是把决定不批捕、不起诉以及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的涉案未成年人作为重点观护对象,开展法治教育、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技能培训、公益劳动等观护帮教措施,帮助涉案未成年人“零障碍”回归社会。三是选聘20名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员,举办知识培训,加强监督管理,强化观护力量专业化、规范化运作,合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④支持起诉:是指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及弱势群体的民事权利遭受侵害,有诉权的当事人因诉讼能力欠缺等原因未提起诉讼,检察机关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支持受侵害的单位、集体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区检察院与区法院、司法局、人社局、民政局、军退局、总工会、妇联、残联共同会签了《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凝聚工作共识,以便高质效地开展好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⑤“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2023年3月,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持续助力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保障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建设大局。2024年3月,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之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食药安全突出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心、用药放心,为健康河北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